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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城建大学理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职责
2018-03-30 14:32  

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是学院专业规划与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实验室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管理、教学质量评价等有关事务的咨询、监督与决策机构。

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1)提出本院教学改革与发展的建设性意见;(2)讨论审核研究生、本科生教学计划及课程建设情况,并提出建议;(3)加强教学质量的督导和监控,收集、整理师生对教学工作的反馈意见,指导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立和完善工作;(4)审查学院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制定及完成情况。

教学指导分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委员6名,秘书2名,其成员由学院内部具有教学经验、教学管理经验和较高学术水平的教授或副教授及系主任、实验室主任兼任。

组成人员名单:

主任:费学宁

副主任:陈永强 贾国治 周建国

委员:张华古金霞 杨广武 刘继海 朱森 谷迎春

秘书:刘媛媛 孙明哲

(以上成员如遇职务变动,则由相应职务人员自然接替)

理学院

201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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