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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系(部)主任和实验中心主任聘用工作方案
2020-11-06 09:31  

根据干部队伍建设和学院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等各项工作需要,按学校第三聘期岗位设置及《天津城建大学教学单位系(部、教研室)主任和实验中心主任岗位聘用与管理办法》(天城大政〔2020〕54号)文件要求,结合理学院工作实际,经2020年11月2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制定本方案,并经11月2日党委会研究通过。此次系主任和实验中心主任岗位聘用采取“公布岗位、个人申报、教学单位选聘、学校审批”的程序进行。

一、岗位设置

本次岗位设置为:物理系主任1名、数学系主任1名、化学实验中心主任1名。

二、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一)系主任岗位职责

a、主持本系工作,负责制定专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及完善工作,抓好师德建设与队伍建设;

b、负责本系的专业建设、教研与科研活动,按照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合理安排教学进度,负责实习基地建设;

c、负责组织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工作;负责组织本系有关课程建设工作;

d、负责组织教师参加教学、科研、学生培养、学术交流等各项工作,并协调与各系、部、中心之间的合作,协助学院完成对教师聘期考核;

e、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实验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a、实验室主任应督促和检查实验室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负责师生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防止各类事故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b、主持拟订实验室建设规划,组织实验教师撰写实验室教学大纲和实验指导文件。制订每学期的教学、实验工作计划和仪器设备维护、维修及采购计划;

c、制定并贯彻各类实验人员的岗位职责,负责实验人员的聘任、考核;

d、及时掌握实验室发展趋势,负责组织和领导实验教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实验室建设和科学管理工作;

e、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任职条件

1.任职基本条件

a、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大局,自觉维护学校的利益、安全和荣誉;

b、具有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感,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服务意识和敬业精神,能够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

c、熟悉本专业情况,有清晰的专业建设与发展思路;

d、坚持原则,作风正派,严于律已,实事求是,团结同志,在教职工中有一定威信。

2.资历业绩条件

a、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且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一年及以上;

b、第三聘期内年度岗位考核合格;

c、具有与所聘岗位相关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学院聘任坚持把师德放在首位,对思想政治表现差、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规范且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度。

三、时间安排

本次竞聘上岗工作,于2020年11月6日至2020年11月16日进行。

四、工作程序

(一)公布方案

在学院办公室以及学院网站公布本方案。

(二)个人申报

申报人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按公布的竞聘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等要求提出申请,并填报《天津城建大学教学单位系(部、教研室)主任和实验中心主任报名表》,提交教学、科研及管理等方面的业绩材料。每人限报1个岗位,并根据学院未来发展规划和目前工作实际提出未来4年的工作目标和思路。应聘申请表须于2020年11月12日 交学院党政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

聘任工作办公室对申报人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进行审查。

(四)竞聘上岗

1.个人陈述。符合竞聘条件人员进行个人陈述(11月14日中午12:30在行健楼C107进行,顺序由抽签决定),陈述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

2.学院兼职管理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竞聘人员进行考评和遴选。

(五)讨论决定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酝酿聘任人选情况,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最终聘任人选。

(六)公示与聘任

对拟聘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聘任,聘期自理学院党委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聘期结束。

同时不再聘任原担任此岗位的人员。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系、实验室主任等竞聘上岗工作的组织领导,理学院党委决定成立兼职管理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负责系(部、实验室)主任等兼职岗位竞聘上岗的日常工作。

理学院党委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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