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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城建大学理学院关于试卷形式、试卷批阅和成绩报送的规范
2018-03-30 14:24  

为使我院课程考试管理更加规范化,依据《天津城建大学本科教学管理工作规范》、《考试管理办法》等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一、试卷形式规范

1.凡采取闭卷或开卷考试的课程,统一使用学校试卷模版,模版可以从教务处主页下载。

2.试卷上要注明学年、学期、课程名称全称(应与成绩单上的课程名称一致)。

3.试卷上要注明页码和试卷总页数,形式为:第×页,共×页。

4.试卷各题目分值应标注明确,大题和大题包含的小题的分值也要标注清楚,总分值与各题目分值总和相一致,总分值统一要求为满分100分。

5.结课考核以考试方式进行的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程,统一要求出A、B卷,且各卷的分量相同、难度相近。

6.标准答案应在正式考试试卷上逐题做好,答案要求详细准确,评分标准合理具操作性,并标出各步骤分值。

7.试卷命题完成后,出卷教师必须本人签字,经系(教研室)主任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并写明试卷印刷份数和要求,由本人报送教务处印刷。

二、试卷批阅规范

1.统考课程试卷批阅由系(教研室)负责组织,其它课程试卷批阅由系(教研室)或系(教研室)指定教师负责。

2.批改试卷必须本着对考生负责的精神,做到客观、公正,严格按照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严禁任意给分、任意提分、任意扣分。卷面成绩原则上应呈正态分布。

3.流水阅卷时,阅卷负责人组织试卷总成绩的汇总和审核,并检查试卷袋封面签字、评卷日期等各项内容的填写是否完整。

4.试卷批阅统一要求使用红色墨水笔。

5.试卷批阅统一采用扣分标准,并在卷面扣分处表示清楚,大题得分填入该大题右上角的得分框内。

6.分数统计核对要准确无误。

7.试卷卷面上错误处减分、每一大题得分及试卷首页得分框中所有分数如果有误需要变更时,在变更处必须有阅卷教师和系(教研室)主任签名,不得以教师印章代替。

8.如果由于试卷难度问题,卷面成绩确需调整,须由系(教研室)、部讨论研究提出调整方案,并由课程所在学院审查确认,报教务处批准。成绩调整必须整体调整,严禁局部任意调整。

三、成绩报送规范

1.考试成绩由任课教师凭自己的帐号和密码登录综合教务成绩录入系统自行录入。

2.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卷面成绩两部分组成的课程,要注明平时成绩包括的范围及其具体情况,并反映到学生记分册中(平时成绩包括考勤的,应有考勤情况记录;包括作业的,应有作业收缴批改情况记录;包括实验的,应有实验成绩情况记录)。成绩登录时,首先设定平时成绩和期末卷面成绩各占总评成绩的比例系数,再以百分制录入平时成绩和期末卷面成绩,系统自动生成总评成绩。

3.没有平时成绩的课程,期末考试卷面成绩直接登陆在成绩单上“总评成绩”栏内。

4.成绩录入完毕提交后,打印一式两份,任课教师签名确认,课程所在系(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一份报送学生所在学院,另一份用于试卷归档。

5.成绩提交报送后,如果确有错误或遗漏需要补报或更改,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填写成绩变更申请表,系(教研室)主任签字,学院、部审查,报教务处批准,由教务处教务系统成绩管理员统一变更。

理学院

201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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